时间:2017-05-15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7〕5号)精神,经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各市(州)、县(市、区)陆续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挂盐务管理局牌子,并增加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盐务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