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市编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方面,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存量,保障重点,公开透明,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编制保障。
一是坚持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零增长”有关政策要求,事业编制总数以2012 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在审核公开招聘用编计划时,对编制数量在15 名(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4%比例预留空编;对编制数量在1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从严控制。2016年、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分别为480 名、478名,较各单位原申报数分别减少321名、358名。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结合事业单位职能和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对于工作急需、工作任务重等特殊情况,积极争取省编办在编制计划上有所突破倾斜。对职能弱化或不饱和的事业单位,限制公开招聘用编计划,为机构撤销、整合创造条件,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每年初,吉林市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了解各事业单位的用编意向。先后印发《关于下达2017 年度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并在市编办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做到编制使用公开透明,便于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