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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编办三项措施从严管理机构编制

时间:2017-06-13 来源: 字体显示:  

  磐石市编办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为核心,以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为目标,努力实现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是总量控制,盘活编制存量。以2012年底年报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机构编制总量管理,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只减不增。不再审批行政职能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不再审批各类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机构编制,不再审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后勤人员编制以及其他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事项的机构编制。从严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对职能未做大的调整、工作任务没有大幅度增加,增加的工作任务为临时性阶段性任务或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的,以及近年内已调整过机构编制或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被查处尚在整改的,一律不再批机构编制

  二是严审空编,杜绝超编进人。严格按照“核编在先、使用在后”的原则,对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进人核编和人员进出上下编制度。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核定进人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空缺编制数等,对于整体超编的单位,一律不予核准编制。精简一批编制,2017年底前,市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体精简1%;精简“吃空饷”等问题突出的单位编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吃空饷”、人浮于事等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应精简人员编制,核减人员经费;建立机构编制精简、收回的长效机制,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的统一调配。同时对现有在职在岗人员完全能够承担其工作任务的单位,即使有空编,也严格控制进人。

  三是优化队伍建设,积极改善人员配制。市编办在审核进人核编时,着眼于优化全市民生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重要服务领域的单位,重点支持卫生、教育、偏远乡镇等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招录计划,帮助其积极改善人员结构。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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