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长春市绿园区召开建立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动员会

时间:2018-06-26 来源: 字体显示:  

   长春市绿园区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关于开展权利下沉集成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吉审改办2018)文件精神,于201821日下午召开了建立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动员会。 

  会议对建立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权力(服务)事项清单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在推进会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建设的背景及重要意义。推行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准确界定权责归属,合理划分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事权,切实理顺关系,打通“只跑一次”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是建设法治政府重要的抓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并列入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改革任务。同时,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权,法定授权事项较少,但承担的工作任务纷繁复杂。如果仅仅依据法律法规来制订清单,清单之外不作为,就会产生工作真空,影响政府为百姓服务。二要统筹推进,确保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建设按时顺利完成。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要迅速统一思想、营造氛围,抓好全面统筹、紧扣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通过上下联动、集中审核,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三要加强领导,保障权力(服务)事项清单建设质量。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要把推行权利(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工作摆在转变政府职能的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分管同志和经办人员要具体落实推动。绿园区编办会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把握工作进展情况。绿园区法制办将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加强职权设立的合法性审查。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长春市南关区源汇西街366号 邮编: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