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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委编办坚持“三项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时间:2021-01-19 14:06: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林省白山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坚持“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让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落实“生根发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的重要内容。白山市委编办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落实纳入党委编委议事议程,坚持把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与重大改革管理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特别是在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上,围绕报告什么、怎么报告这一主线,进一步明确了报告内容、报告时限、报告要求等,确保报告制度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坚持好机构编制核查制度,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进入“法治轨道”。新一年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建立检查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白山市委编办根据现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了《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检查监督依据、检查监督内容、检查监督工作纪律,明确了对机构编制管理和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主要程序,受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的方式方法、办理时限等。工作中,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建立检查监督协同机制,定期对市直部门(单位)落实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三定”规定、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机构编制突出问题,规范有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三是坚持好机构编制统筹调控制度,让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实现“花开如期”。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只有打破“编制归部门所有”的固执观念,建立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动态调整机制,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科学配置、动态调整、合理使用编制,才能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年来,白山市委编办始终致力于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本着编制资源向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倾斜、向白山“一谷一城”经济发展战略相关产业倾斜、向教育医疗生态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等原则,统筹调剂空余编制,有效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用编需求,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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