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两学一做”专栏

“两学一做”专栏

长春市朝阳区编办党支部三项措施全面落实“党员集中学习日”制度

时间:2017-04-25 来源: 字体显示:  

  根据朝阳区“主题党日制度”相关要求,长春市朝阳区编办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了“集中学习日”活动。通过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更好地做好新时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建立了“集中学习日”制度,明确每周三下午为“党员集中学习日”,每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半个小时,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为主。并充分利用办公内网、手机微信、办公QQ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切实做到让集中学习“有时可依”,确保每月开展党员干部规定的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次、全年不少于18小时,形成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精心组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办党员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每次集中学习计划,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确保学有目标,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之前将学习计划报支部副书记审核,并通过QQ学习群向全体党员预告“党员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后留存每次集中学习情况资料,包括活动参与人数、活动现场影像资料等内容。同时,注重活动方式创新,积极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专题讨论和原著精读、在线观看和线下答疑等相结合的方式。每次集中学习认真做好活动记录,确保学习入心入脑,学有所获。三是严明纪律。集中学习期间除极特殊情况外,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参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报支部书记审批。班子成员还会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长春市朝阳区编办 供稿)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长春市南关区源汇西街366号 邮编: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