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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1+2+3”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16-11-14 来源: 字体显示: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式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2015年以来,绍兴市立足实际,以“1+2+3”模式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了综合行政执法的“绍兴样板”。

  一个主体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绍兴市研究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绍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范围和工作重心。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等21个方面的504项行政处罚职权,为了稳妥推进改革,这些行政处罚职权将于2017年分步划转到位。综合执法改革重点在基层乡镇(街道),用于一线执法人员的编制不少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总数的85%,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

  二项配套机制。一是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设。为加强执法力量统筹协调,绍兴市研究建立了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事项,通过协调指挥机制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专业执法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切实解决监管盲区问题。二是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绍兴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以12345市长热线为依托,共整合15个领域20条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建立了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分析研判的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执法领域的违法信息有效收集、有效处理、有效反馈,切实提升综合执法行政效能。

  三类保障措施。一是梳理边界,保障职责清晰。市综合执法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协作配合机制,以案例形式明确每一项划转职权的职责边界,避免工作中推诿扯皮,同时对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也进行明确。二是加强领导,保障分工明确。绍兴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联系会议的成员由市级相关部门和市直开发区组成,对各部门在改革中的分工也加以明确。三是加强督查,保障改革推进。结合省、市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绍兴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项督查方案》,通过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存在的问题,保证改革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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