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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编办“四步走”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6-11-14 来源: 字体显示:  

   

  为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山东省枣庄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重点,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

  第一步,探索开展县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指导滕州市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人员机构全部整合到位。2015年3月,确定滕州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在山东省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枣庄市编办深入调研,上下衔接,强化协调,指导、支持滕州市的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滕州市严格执行上级批复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方案,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在总额之内,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核定和配备。通过改革,有效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解决了以往执法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第二步,对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市直部门,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改革试点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管理体制实现了由“多层执法”向“重心下移”转变,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由“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转变,由“各自为战”向“协作配合”转变,形成合力协同执法。在人员编制不增的情况下,发挥了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基层中队的作用,完善基层执法体制,使执法力量从基层到区到市变得更加顺畅。查处力度得到了充分加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第三步,建立镇街综合执法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全市64个镇(街道)均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道)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承担镇(街道)区域内各类执法活动的综合协调、依法查处和日常监管等职责,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监管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和跨行业领域综合执法。

  第四步,起草《枣庄市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枣庄市编办起草了《枣庄市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以贯彻落实54号文件精神为基础,凸显枣庄组团式城市特点,市级重点是精简压缩和清理规范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区(市)重点是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该《方案》分为四个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机制和组织实施等。目前,该《方案》正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拟于2016年年底前报山东省政府审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将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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