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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政府职能管理办法

时间:2016-11-15 来源: 字体显示: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政府部门职责的概念及管理范围、配置与调整、分工的协调、履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这是全市深化责任清单的一项重要工作。

  《办法》规定了部门职责的配置与调整。配置部门职责,应当坚持一个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因改革和管理需要调整部门主要职责的(包括职责加强、转移、取消、下放等),由部门提出调整草案,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

  《办法》明确了职责协商途径。部门在工作中对职责分工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协商与协调相结合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协调。

  《办法》规范了部门职责的履行。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全面、准确履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政府工作科学、有序运转。各部门应当要建立健全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和简政放权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市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职责分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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