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外埠传声

外埠传声

湖北省编办正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时间:2017-01-05 来源: 字体显示:  

 
  12月21日,湖北省编办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省编办主任肖菊华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戚建刚教授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其为省编办法律顾问,标志着省编办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推行。

  全面依法治国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伴随着各项管理、改革的深化,作为党委、政府双管的工作部门,优化配置机构编制执政资源,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到依法行政、于法有据,已然成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有助于机构编制部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理念,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的法定化,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有助于机构编制工作者不断增强法律素养和意识,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令行禁止,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保证公开性,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省编办将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平台,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将认真吸收和采纳法律顾问依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类行为合法、规范、有效,努力形成机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邢阔[打 印][关闭窗口]
长春市南关区源汇西街366号 邮编: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