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建立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统一协调配合机制,制定了《佳木斯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在人员进出管理上,坚持以机构编制为“龙头”,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落编、减员、调转等业务办理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受理业务事项,有效避免了人员应退未退、编卡不一致、减员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信息维护,注重数据分析。加强对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中各项信息的修正维护。上传至平台的涉及机构、编制、职数类文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即时更新。对全市机构编制数据实施月、季度统计和年报,定期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报告,为机构改革评估、严控机构编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提供准确、详实数据支持。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制定《涉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室务会议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个科室及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各自责任。在全办开展流程再造,制定《编办规章制度及流程汇编》。全办人员本着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用心谋划工作,形成高效、统一、协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