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2013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表彰奖励方案,现就推荐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先进个人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范围包括:市、县编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以及获得机构编制管理优秀单位的市县编委领导。工勤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表现突出,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
(二)工作得到本级编制部门认可的;
(三)在编办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
三、推荐审批程序
(一)由市(州)、县(市、区)编办依据奖励条件,按分配的奖励名额分别提出本层级拟奖励的人选推荐名单,填写《全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式样附后)。经本级编办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报省编办监督检查处;
(二)省编办监督检查处会同办人事处对所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提出拟奖励人员名单,报省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三)根据省编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在省编办门户网站(http://sbb.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四)公示结束后,将拟表彰奖励的人员名单报省编办办务会议审定。
(五)对审定的拟表彰奖励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奖品,制发光荣册。
四、有关要求
各级编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素质高,能力强,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的人选推荐上来,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努力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人选推荐工作在
2. 全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人选推荐审批表(式样)